記得有一次跟另一位網友談及周刊文春的事情,他認為周刊文春的有容有一定的真實,所謂空穴來風,未必無因。我當時就說:這種周刊的可信度,連一、兩成也未必有。
可能有人認為我的想法太偏激,別人寫出來,沒有根據,不怕別人告嗎?
先聽聽把狗仔隊文化引入香港的黎智英說過什麼:周刊最重要的銷路,沒有銷路,什麼都不用說。所以,最重要的是吸引別人買。在這個大前題下,什麼道德操守也只是次要。
以上說話可不是我想像出來,是我在某節目聽到他親口說的。
當然,我會討厭周刊,並不是因為這樣,而是因為一個親身的體驗。
由於涉及到朋友,所以不會寫得太詳細。
事件發生於七、八年前。我有一位製作武術道具的朋友,本身也有參加刀劍搏擊的活動,定期搞有比試活動,也有不同的武器練習者和外國劍術愛好者到來跟朋友比試。朋友在這方面的水準頗高,同時亦有教授劍術。
有一天,某周刊有一位記者跟朋友聯絡,希望跟朋友做一個訪問。由於是宣傳自家製商品的好機會,所以朋友答應了。我曾經跟朋友談過,那些周刊會否亂寫?朋友認為不可能,一來訪問的是時事部份的記者,二來報導和訪問也是基於我們當日的發言,問題應該不大。最後我還在他邀請下到參與了訪問。
當日的訪問非常正常,一位記者和一位攝影師到場。首先拍攝了朋友的收藏,還有他製造的武術道具。然後,大伙兒到了一個山頭進行比試活動。記者在個別參與者休息時作出訪問,我也是受訪者之一。除了自己受訪的時間外,記者訪問其他參與者時,我也有在旁聆聽。無論是問的問題還是回答的答案,都非常的正常。攝影師也有叫參與比試者擺出一些姿勢讓他們拍攝。當時的訪問和比試會很順利地完成。
然後…問題來了。
數周後,訪問稿刊登了。標題大約為『騎呢軍團陰招挑戰傳統武術』之類。當時已經知道糟糕。再看內容,真是乖乖不得了!訪問中的問題和回答,一句也沒有落入訪問稿之中,除了對朋友的小量背景是真實外,所有的內容都是記者自己創作。說朋友以自製的彷真兵器,與及專踢下陰等的陰招挑戰各大武術團體,多次取勝。
實際上,朋友從未以團體的名義去挑戰其他武術團體,而且不是暗示,而是明確地寫出了那些武術團體的名字。的確,有很多練習不同武器的武術愛好者到來參與活動,但他們都是以個人名義而來,從未以所屬武術團體的名義跟朋友對打。
其中有一段跟我有關的,照片中我以長棍架著對方的劍,同時起腳,好像踢到了對方的下陰。在這照片下面就附了文字稿,說這是對打中的照片,朋友還說:做得好!這樣踢要害才能取勝嘛!
實際上,那照片是攝影師叫我和另一個當日參與訪問的人擺出來的,而我踢向對方的部位也不是下陰,而是上腹與小腹間的位置。
這篇連一成真實性也沒有的所謂『訪問』自然令朋友大為緊張。當時立即想要跟記者取得聯絡,但記者的電話沒開,電郵沒回覆,打電話到報社,只說他不在。究竟是怎麼一回事,大家心中有數了。
當然朋友十分擔心事情會鬧大,我只能安慰他:這種八卦周刊寫的內容,應該沒有人相信的…
然後,我發現自己低估了周刊的影響力。
在一個我和朋友經常留連的武術討論區,這一篇報導鬧得極大,很多人追問朋友為什麼要這樣發言。即使朋友和當日參與的被訪者都不斷說明,這報導基本上是記者創作,但很多人都懷疑及不相信。很多人認為記者會這樣寫,應該是根據一定的事實,空穴來風,未必無因!也有人說為什麼不跟記者聯絡,什至應該採取法律行動。
朋友也有解釋,記者早就無法聯絡得上,自己的財政狀況也不算充裕,不可能為了一篇報導而採取法律行動。雖然多翻解釋,但還是信的人少,懷疑和不信的人多。就這樣搞了差不多三個多月,這些聲音才總算靜下來,但那些被點名的團體,心中始終有根無法拔走的刺,團體下的成員也沒有再跟朋友聯絡。
從此之後,我再也不相信這些周刊的話。尤其是文字稿!
也許有人說,這可能只是個別例子,但我只能說,除非你親身體驗過,否則那種震撼和憤恨,再多說也不可能理解。從那一刻開始,這些周刊…無論是所謂的時事版還是娛樂版,對我而言,已經跟無恥、下流、毫無公信力、為金錢不擇手段等等畫上等號。
這就是我討厭周刊的原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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